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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今年将推广新能源汽车 购车最高补贴11.8万

南京日报    2015/3/5  浏览9802次   文字选择:

 

 

根据即将出台的《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》,今年扬州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80辆,同时加快充电设施建设,适时出台2015年市财政补贴办法。

  

今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880辆

  

根据《方案》任务分解表,今年扬州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80辆。其中江都区150辆,邗江区60辆,广陵区50辆,宝应县60辆,高邮市60辆,仪征市60辆。该市交通产业集团370辆,市公安局30辆,市城管局10辆,市邮政管理局30辆。

  

今年,扬州市将加大新能源汽车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力度。采取融资租赁形式,市公交集团2015年更新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370辆,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5%左右。鼓励通过融资、租赁、合作等多种方式,加大在物流、环卫、机场、公交、巡逻、企业通勤、旅游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规模。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特别是社区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。城市限制物流车进入的区域,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。

  

将出台新的市财政补贴细则

  

据悉,扬州市将制定并出台2015年市财政补贴实施细则,各县(市、区)参照制定并出台本地区财政补贴实施细则。

  

同时,扬州市将奖励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。扬州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产品进入国家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》的,每款车型给予10万—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  

根据2014年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,扬州消费者在市购买并办理登记手续的新能源汽车,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,还将给予地方配套补贴。2014年,对纯电动乘用车,国家、江苏省、扬州市三级最高补贴依次为5.7万元/辆、2.5万元/辆、3.6万元/辆,市民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最高可享受11.8万元的补贴。

 

  

充电设施建设将提速

 

  

长时间以来,新能源汽车“叫好不叫座”的重要原因就是充换电配套设施不完善。今年,扬州市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,出台《扬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加气设施近期建设规划》,为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依据。继续配套建设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;支持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、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自建充电设施。该市还将放宽准入条件,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领域。

 


 

扬州市还将鼓励在现有停车场、路边停车位、城市零碎土地、有电动汽车使用需求的厂区、机关院落等公共建设用地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。做好充电设施配套供电网建设改造工作,制定并出台充电设施用电价格和充电服务价格政策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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